各中学:
2005年,全区中学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素质为目标,按照区《关于在全区中学进一步深化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学校活动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涌现出一批模范学校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等3所模范学校、南航附属初级中学等4所达标学校和薛力等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创建“双无”活动模范学校
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
南京市第六中学
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
给模范学校颁发铜牌和奖金
二、创建“双无”活动达标学校
南航附属初级中学
南京市瑞金路中学
南京市第二十四中学
南京市第二十八中学
给达标学校颁发铜牌
三、创建“双无”活动先进个人
薛 力 南航附属高级中学
徐 萍 南航附属初级中学
赵文杰 金陵职业教育中心
汪 勇 南京市第二十四中学
黄 蕙 南京市第二十八中学
严鸿生 南京市瑞金路中学
顾敏亚 南京市行知实验中学
给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各学校广大师生要进一步投入到创建“双无”学校活动中去,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和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白下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市白下区司法局 南京市白下区教育局
2006年5月26日
主题词:表彰 学校 决定
抄 报: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抄 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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