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2004年,全区中学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素质为目标,按照区《关于在全区中学进一
步深化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学校活动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涌现出一批模范学校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五中等三所模范学校、瑞金路中学等六所达标学校和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创建“双无”活动模范学校
五中、南航附属高级中学、第三初级中学
二、创建“双无”活动达标学校
瑞金路中学、六十七中、金陵职业教育中心、行知实验中学、二十二中、南航附属初级中学
三、创建“双无”活动先进个人
瑞金路中学:朱美玲、六十七中:张乃乔、金陵职业教育中心:郁翠红、二十二中:严鸿生、二十八中:吉天中、南航附属初级中学:郝峻玫、第三高级中学:黄励、六 中:徐慧霞、二十四中:王泽民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各学校广大师生要进一步投入到创建“双无”学校活动中去,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和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白下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市白下区教育局
南京市白下区司法局
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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