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下区计生局
近年来,白下区计生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人口计生委信访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信访责任,把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断强化信访网络、健全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多年来没有发生一例缠访、越级上访情况,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创造和谐、安定、有序的人口环境。工作中做到“五强化五到位”:
一、强化责任意识,组织落实到位
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建立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机构,设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区计生局设计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信访接待人员,并在政务大厅和综合科分设接待室和信访服务专线,制作“计生信访服务连心卡”,公开局网络信箱;各街道设立信访接待室,计生专干兼职信访调解员,设立政务窗口接待来访;各社区设立信访工作站,分管主任和计生专干担任信访调解员及信息员,并通过社情民意箱、居民论坛、社区听证会等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建议。每年组织全区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计生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和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并依据省条例、市规定,印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手册》、《白下区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手册》,规范独生子女证领取、照顾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程序,不断加强计生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强化依法行政,法规落实到位
坚持信访工作“为全局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信访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抓紧抓好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依法兑现奖励政策,全额发放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4万元,做到100%兑现到位。二是依法落实免费服务,育龄群众凭街道签发的“免费服务证”,可免费获得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计生“四项手术”,免费接受孕环情检查。仅去年就提供免费孕环情检查4422例、四项手术686例、妇检6146人次,免费金额近20万元。三是依法公开公正审批,通过公示栏、政务网公开独生子女证领取、照顾再生育审批程序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06年共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365个,审批再生育96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1万元,做到零投诉。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成立流动人口婚育文化俱乐部,做到与本地居民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帮扶、同创业,从防范型“管理”转为体贴型“服务”。
三、强化居民自治,民主监督到位
积极推进居民自治工作,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一是建立自治网络,各社区成立由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分子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事会、评议小组,共同参与社区计生工作管理和决策;二是完善自治制度,依照《村(居)民组织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公约》,从制度上确保居民群众参与自治的权力;三是实施居务公开,各街道和社区设立公示栏、社情民意箱和居务电话,将相关法规、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以及扶贫帮困款物来源去向、免费服务项目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落实到位
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六项制度,即: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所有来信均由一把手亲自拆封、亲自过问、亲自签署处理意见,遇到重要信访信件,一把手亲自深入基层调查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第一接待人为责任人,做到接待有记录、立案有记载、查处有材料、来信有登记。落实跟踪服务制,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跟踪了解信访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避免上访回访现象。采取特事特办制,做到“苗头性”信访及时办,“疑难性”信访重点办,“热点性”信访跟踪办、“棘手性”信访慎重办。落实政策公示制。及时公示相关政策,扩大宣传政策法规渠道,减少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造成的信访、上访和投诉。定期座谈回访制。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分析会,分析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回访了解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请群众评议接访人员工作情况。
五、强化生育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生育计划”与“生育关怀”两手抓,将生育关怀作为新时期推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方法。一是积极落实奖扶政策,体现和谐内涵,营造关怀计生家庭、关怀育龄妇女的舆论氛围;二是倡导婚育新风,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和谐人口环境;三是优化服务功能,落实“四免服务”、开展“四送活动”,在服务中提升管理水平,用服务的感染力彰显和谐理念;四是加强能力培养,在干部中提倡“岗位责任1+x模式”,形成一岗多能、一岗多责,人人都有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的能力,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6年,白下区被南京市计生委列为“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化”试点单位。在今年省人口计生委的检查中,我区计生信访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省检查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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