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中学:
2001年以来,各中学将在校生法制教育积极融入全区普法大格局,坚持开展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简称“双无”)学校活动,各单位、各中学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法制教育进课堂,坚持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等制度,坚持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各项法制实践活动,坚持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法律意识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加强师德建设、学校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坚持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问题”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对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和预防在校生犯罪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双无”模范学校、达标学校和先进个人,已成为全区法制宣传工作的特色和品牌。“五五”普法规划再一次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规划要求,进一步深化“双无”创建工作,强化特色,巩固品牌,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九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争创一流为目标,积极投身和全心服务“法治白下”、“和谐白下”建设,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坚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法制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素质;加强学校管理,努力建设“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创造纯洁的社会环境,实现并提升无青少年犯罪、学校和教职工无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的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
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促进青少年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的养成,对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重要作用。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是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制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重要保证。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是建设法治白下、和谐白下的一项十分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突出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的重点,增强针对性
1、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对学生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是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的关键。区司法局要积极指导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提供条件、协调部门配合,定期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每年配合全区每所中学开展一次以上的学校法律咨询活动;区教育局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师资、课时、教材、内容和效果的落实,每年应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制课观摩活动,定期开展法制课教案展评活动,积极组织并参与“法律伴随我成长”主题研究性学习活动;区综治办要配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组织编写普法备课提纲和进行专题培训,每学期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两次;各街道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好青少年学生假期的法制教育活动,做到法制教育“断档期不断档”;区公安、文化、工商、街道等单位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学校周边治安和良好的环境;团区委、妇联、法院、检察院、关协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各中学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模拟法庭展演、法制演讲、法制小记者新闻评比、法制小品演出、校园法制报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创新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对师生重点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维权等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青少年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和正确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教职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自觉性。
2、转化“问题”学生。各中学要把转化“问题”学生作为工作的重点对象。要通过心理疏导、耐心帮教、严格管理等方法,提高“问题”学生转化的内在动力,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习惯。通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家庭正面教育,逐步形成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和家庭环境,不断提高“问题”学生的转化效果。各街道要加强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和社区“问题”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3、强化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严格、科学的管理,是学校实现“双无”目标的重要保证。学校要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保证学生在校的安全和享有良好的育人环境。要开展维权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提高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要重视校园特色文化在“双无”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以先进的文化熏陶学生、感染学生,从而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要加强师德建设,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
(三)进一步找准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的结合点,增强实效性
一是要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要将“双无”创建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盘考虑,统筹安排,确保师资、课时、教材、内容和效果的落实,使学生法制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要与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既要培育正确的道德思想,也要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各中学在开展创建工作中,要十分注意结合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在思想品德教育中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法制教育。
三是要与加强师德建设相结合。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施教水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创建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学校要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每一位教师在创建“双无”学校活动中的示范、教育和引导作用,真正把创建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是要与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相结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就是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区教育局、各中学要加强与驻地派出所、街道和社区的配合,通过各种整治行动,有效铲除诱发青少年学生犯罪的“土壤”,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深化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的领导,增强组织性
根据工作需要,区中学开展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督导工作组成员由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协等单位领导组成。全区中学参加区创建“双无”学校活动。规范学校开展创建“双无”活动台帐,区检查组将按照学校创建“双无”达标学校、模范学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创建“双无”学校的评比工作,分别评定创建“双无”模范学校、达标学校和先进个人,模范学校在达标学校中评选。创建“双无”学校坚持每年评比一次,并进行总结表彰,对连续三年获得模范学校称号的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做为区委、区政府对学校综合性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三、创建标准
创建“双无”达标学校的标准和要求: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各学校建立“双无”活动领导小组,能够定期研究创建工作;每学期都有“双无”活动计划;在德育规划中有“双无”活动目标与措施;学校的规章制度健全; “双无”活动的档案资料齐全。二是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各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学校有专门的法制教材或教案,并能够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教学的每个环节中去,参与课题研究,开展法制实践活动;有专门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与法制副校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与沟通,法制副校长制度落实较好;能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依法治校成效显著;师生行为规范成绩显著。三是学生道德品行良好。无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四是无学生犯罪记录。创建活动期内学校没有青少年学生犯罪案件。五是转化“问题”学生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工作落实,成效明显。六是校内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尊重青少年学生的人格,没有发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事件;尊重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保证青少年学生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青少年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杜绝和制止学生传阅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的图书、音像制品;尊重青少年学生的隐私,无藏匿、毁灭或者非法拆看青少年学生信件现象;不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社会活动;保护青少年学生的智力成果荣誉不受侵犯;无其他侵犯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件。
“双无”模范学校在达标学校中从优评选。
“双无”活动先进个人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或从事“双无”创建工作;师德良好,品行端正,受到学生的普遍好评和认可;无学生或学生家长侵权投诉;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等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转化“问题”学生成绩突出。
白下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00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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